首页 游戏资讯 南京碎尸案凶宅拍卖_南京别墅凶杀案拍卖 盘点现实中的凶宅(盘点扬州十大凶宅)

南京碎尸案凶宅拍卖_南京别墅凶杀案拍卖 盘点现实中的凶宅(盘点扬州十大凶宅)

更新时间:2023-04-16 18:10:01 分类:游戏资讯 浏览:89

6月12日上午11时08分,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“死尸鬼屋”瑞景文华小区独栋别墅拍卖终于落槌。 评估价168万元,比起拍价351万元高出786万元。 代号E2197的买家在加价65后终于如愿以偿。

阿里拍卖平台数据显示,拍卖结束时有45万人次观看。

这不是这栋别墅的第一次拍卖,之前也没有人敢接手:2014年11月,这栋别墅以820万元的价格首次在网上拍卖,随后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1月,每次拍卖,价格都跌了100万以上,但因为无人报名,全部通过。

这一次成功出手,引来了大批围观者,真是见鬼了!

所谓“鬼屋”,泛指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或居民遭厄运困扰的房屋。 这种房子在每个城市都有。 让我们来看看扬州有哪些发生过“杀人事件”的“杀人房”。 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。

广陵区文峰街道文峰村杨庄组团34号1号院

2017年4月20日13时许,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文峰村杨庄集团34号院,因家庭矛盾纠纷激化,发生一起杀人案,造成4人死亡和一次受伤。 犯罪嫌疑人段某自伤送院后不治身亡。 一起案件,五人被杀,但一年多过去了,杀机依旧。

未央区梅香园39号楼3楼2

2010年3月31日晚10点,未央区梅香园39号楼3楼居民发生命案。 一男一女被刺伤。

据了解,当晚,于某赶到秦某前夫王某位于梅香园的住所,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果刀向秦某刺伤,导致秦某、王某某死伤。

3 仪征市新集镇灞桥村旭马集团25号

2014年1月3日上午,扬州仪征发生一起刑事案件,5人当场死亡。 当日17时30分左右,警方认定这是一起杀人纵火案。 初步侦查发现,1月2日,犯罪嫌疑人进入受害人表弟家中,杀害其表弟的4名家人,并放火焚烧现场,并因惧怕犯罪而自焚。

4 扬州交通公司51号宿舍6号楼404室

2001年6月13日晚9时许,犯罪嫌疑人宁教峰在徐宁门桥附近遇到被害人王春祥,并将其带到宁暂住地扬州市交通公司51号宿舍6号楼404室 卖淫,当晚被杀,6月14日尸体被肢解,当晚遗体在扬州门、廖家沟大桥处被抛入江中。

新城河路翠东园教工新村5号

2017年2月16日上午,扬州市新城河路翠洞园教工新村,一男一女在家中死亡。 目击者称,女死者躺在地上,旁边有血迹; 男性死者死于窗户附近,脖子上系着皮带。 事发后,警方迅速赶到现场,封锁了死者所在的住宅楼。 当天中午,扬州市邗江区警方通报案情,称:警方迅速破获一起命案,凶手杀害一名女子后上吊自杀。

6 岔河红溪小区

2014年8月18日凌晨两点多,汉江区岔河街道某小区发生一起情感纠葛。 嫌疑人是一名60多岁的男子,姓周。 在与情妇付某交往期间,付某因结识新情人陈某,想与陈某同居,在周某劝说不成后,付某心生恶计,设下计谋为引诱两人到其暂住地休​​息,并趁两人熟睡时持修脚刀行凶,致使陈某当场死亡,傅某受伤。

7 坪山乡雷塘村一处民居

2014年9月10日下午,扬州市警方接到坪山乡雷塘村村民报案,称在自家后院清理厕所粪坑时,发现用塑料袋包裹的人尸体。 案发一天后,邗江警方在扬中市将犯罪嫌疑人惠某抓获。 回案后,惠某供述,因不同意情妇外出,两人发生口角,惠某将情妇勒死,并肢解尸体,将尸体扔掉。

8 广陵区沙口村出租屋

2017年6月20日上午11时许,曲江派出所接到男子报案,广陵区沙口村一出租屋内一人死亡,一人重伤。 民警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,在事发的出租屋内发现,当事人为一男一女。 女子已无生命体征南京碎尸案凶宅拍卖_南京别墅凶杀案拍卖,男子伤势严重。

据了解,因女友阿英(化名)提出分手,兴化男范产生了杀了她再自杀的念头。 他在医院住了多日,直到6月20日凌晨,行凶者将阿英杀死并移动了她的尸体。 到他在沙口村租住的房子。

9 高邮开发区嘉州豪庭19号楼2单元903室

2014年12月16日中午12时,高邮市公安局110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,称平淮北路嘉州豪庭19号楼2单元903室发生火灾。 , 开发区。 接到报案后,高邮当地消防、刑侦、派出所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灭火。

调查火灾时,发现陈老板死在床上。 经尸检,死者体内没有一氧化碳,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杀人纵火案。 于是,一起普通的火灾案件随后升级为命案。

10 江都郭村镇张泥村龙河集团出租屋

事情发生在2015年7月30日凌晨,凶手朱某家境不好,背井离乡外出打工。 途经扬州时,朱家财已花尽,又累又饿,便想去沈家偷窃。 等他摸黑来到屋里,正要到桌上找吃的,却没有睡得很沉。 孩子惊醒,被孩子发现后,朱某十分慌张,最后心生恶毒,残忍地掐死了孩子,然后迅速逃跑。

去年,媒体整理出了南京最闹鬼的14栋房子,但瑞景文华的别墅并不在其中。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,“鬼屋”在租房和二手房市场并不少见。 仅在北京,根据链家建立的“鬼屋”数据库,已登记的“鬼屋”就有近3000间。

那么,买房时如何避免听起来毛骨悚然的“鬼屋”呢? 运气不好买了怎么办?

如何避免买到“鬼屋”?

1、买房前应咨询业主和中介,明确房屋的相关情况,必要时询问邻居和社区保安。

2、在签订购房协议时,应注明“未发生命案”的约定,并约定“命案”事实发生时的责任和赔偿要求。

买了“鬼屋”怎么办?

买了“鬼屋”,不代表没法投诉。 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来维权,相信还是可以达到理想的效果的。

1.合同中有约定

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,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,不履行合同的,买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同,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。合同损失。 有约定赔偿的,从其约定; 没有约定的,按照实际合理的损失赔偿。

2.合同中没有约定

没有解除合同条款的,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。 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: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; 合同订立时明显不公平,如一方采取欺诈手段等。

无过错方的损失包括搬家费、装修费、回购同一房屋的加价损失、诉讼费等。 此外,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南京碎尸案凶宅拍卖_南京别墅凶杀案拍卖,则可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。 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在一定范围内降低房屋价格。 在实践中,“鬼屋”的售价一般可以降低20%至5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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